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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Dec 27, 2023 6:12:20 GMT -5
代方案,法院将考虑调整工作日的请求。 (照片:E&J) 《工人法》(ET)中很少有条款像艺术一样释放了一些媒体的想象力。ET 34.8,其中包括要求通过调解调整工作日,甚至发明了一个从未存在过的所谓“点菜工作日”。 当新的艺术措辞。在《经济时报》第 34.8 条中,一些媒体创造了“点菜日”的概念,似乎暗示公司几乎必须接受工人提出的任何类型的要求。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从艺术的措辞来看,从来没有“点菜日” 。根据《ET》第 34.8 条,法院中的冲突非常严重,还包括一个特定的变体,即该艺术下的远程工作请求。ET 的 34.8。 ... 订阅者的独家内容 相关话题:第 34.8 条(东部时间)普遍否认公司工人状况艾斯黛拉·马丁ET冲突焦点工作日法理劳动谈判请求当天的调整工人法院 分享分享鸣叫 安娜·贝伦·戈麦斯·迪亚斯 UCM 法学博士。 UCM 行政法副教授 阅读时间: 7 分钟 已发表 00:01 评论 转换为PDF 文章如果接受者不诚实行事,政府可以取消补贴 市议会请求撤销国家总局撤销给予该市议会的补贴的决议 (照片:E&J)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行 手机号码列表 政诉讼庭,第 3 节)的裁决为:。上诉人市议会请求废止国家总局撤销补贴的决议,并宣布其获得全额补贴作为经济责任的权利,并随后宣布废止。 众所周知,《补贴普通法》对补贴决议的无效性(第36条)和补偿原因(第37条)进行了区分。 因此,报销有两种类型: 授予补贴的决议无效或可撤销;和, 偿还费用的具体原因是指授予补贴的决议具有有效性和效力,但如果违反了该决议所规定的义务,则由于附带原因而导致无效。 退款程序是自授予特许权以来的一个独立程序,其中授予补贴的主管部门确定退款原因、退回金额以及有义务这样做的一方的同意,该决议是行政途径的结束,因此,在恢复程序的自主决议发布并终止该程序之前,无法确定其效果,这将这些情况与《共同诉讼法》第 67-1° 和 2° 条联系起来公共行政部门的行政程序,在报销程序的情况下,原则上必须将计算执行财产责任诉讼的日期理解为指结束行政程序的决议。 现在,当由于宣布给予补贴的行为无效或无效而需要退款时,该声明“将承担退还收到的金额的义务”,而无需执行本文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后续退款程序。 《补贴法》第四十一条专门针对第三十七条的情况保留。 两种补贴返还程序不能混为一谈,也不可以任意采用其中一种或两种程序合并,并且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遵循各自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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